为做好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保证生源质量,进一步提高公平性和科学性,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招生过程中的工作部署和组织管理;成立招生督查小组,负责招生过程的纪律督查。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组 长:鲍蕊、潘翀
副组长:陈玉丽
成 员:董雷霆 靳海川 罗明强 梁伟涛 徐杨 李宇航 赵振 戴玉婷 谭文倩 朱克勇
博士研究生招生督查小组:
组 长:鲍蕊
副组长:靳海川 梁伟涛 高振勋
二、学习方式与招生计划
(一)学习方式
学院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北航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博士研究生仅招收定向就业类别考生。所有拟录取为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研究生均须签订相应的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博士研究生培养协议(详见链接中“五、学习方式”中的规定:https://yzb.buaa.edu.cn/info/1036/2772.htm),按照协议进行培养管理。
(二)招生计划
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年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100名,其中已通过推荐免试直博生拟录取10名,剩余90名(包括先进技术专项4名、雄安专项6名、启元实验室1名、全国重点实验室3名、“强军计划”1名、校所联合9名、无人系统研究院6名),招生方式为硕博连读或申请考核;
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年拟招收全日制专业型博士研究生26名(其中包括卓越领军专项2名、全国重点实验室3名、国际产学研用联培专项5名、无人系统研究院1名),招生方式为硕博连读或申请考核;
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年拟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型博士研究生9名(均为卓越领军专项),招生方式为申请考核。
注:卓越领军专项为校企联合培养,实行双导师制,具体联合培养单位可咨询相关导师。
拟录取人数根据实际招生情况调整,实际招生指标以北航研究生院最终下达为准。具体招生导师信息详见附件。
三、报考要求
(一)基本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学历研究生体检工作标准》要求。
(二)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考生除满足“(一)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
1. 须为北航在学学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应届硕士毕业生),且须获得硕士生导师和学生所在学院同意。
2. 原则上成绩在全系同年级研究生中排名前75%,且未出现不及格课程。(说明:2021级、2022级均使用研究生信息新系统排名,新系统中“优/良/中”对应折算分数为“90/80/70”。)
3. 原则上仅接收本学院硕士生生源。
(三)申请考核
申请考核考生除满足“(一)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下列条件: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或为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报到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外语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 获得国家英语六级425分以上,或相当水平其他英语成绩,如托福(TOEFL90分以上)/雅思(IELTS不低于6.0分);
② 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位;
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发表EI、SCI收录期刊论文、英文会议论文或其他成果(专利、奖励等)的考生,可适当放宽以上申请条件。
(2)具有研究潜质,有从事科研工作的热情,有创新能力和良好的基础。申请人需提交申请报告,详述攻读博士学位的目的,展示自身能力并提供附件举证。
(3)对于报考非全日制博士的考生,需为在科研院所从事技术领域国家重大工程项目的一线科技人员。
(四)其他专项计划
报考强军计划等专项计划的考生需满足“(一)基本条件和(三)申请考核中第1条”,同时,还需满足学校相关报考规定(详见链接中“三、其他专项计划报考要求”https://yzb.buaa.edu.cn/info/1036/2772.htm)。
报考卓越领军计划等的全日制/非全日制考生须在参加综合考核之前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所在单位的知情书和报考同意意见(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四、报考及拟录取流程
(一)网上报名和具体时间安排
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行,请考生点击网站页面右上角“博士网报”,注册学信网帐号并登录,阅读教育部公告和考试承诺书,按照网站提示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系统生成报名号并成功支付报名考试费,方视为完成网上报名)。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博士研究生入学报名考试费为200元/人。考生须在招生单位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支付报名考试费,否则视为放弃报名,已支付的报名考试费恕不退还。
报考流程 |
申请考核 |
硕博连读 |
1、网上报名 |
4月28日18:00 - 5月9日14:00 |
2、材料提交 |
4月28日18:00 - 5月9日14:00 |
3、资格审查 |
5月9日(以资格审查结果公示为准) |
4、综合考核 |
笔试:5月10日左右 面试:5月11日左右 |
无笔试 面试:5月10日左右 |
5、拟录取结果公布 |
5月12日左右 |
(二)提交申请材料
资格审查材料具体内容及顺序如下:
1、资格审查材料自查及说明页。(附件一)
2、完成报名后系统生成的《报名信息表》,须有考生学习或工作所在单位相关部门意见和考生本人签署承诺。往届生若无工作单位,则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盖章即可。
3、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二)
4、 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书,须有专家亲笔签名。(附件三)
5、 本人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包含正反面,要求照片和信息清晰)。
6、现实表现材料。(附件四)
7、考生本人签字的身体健康情况说明。(附件五)
硕博连读考生还需提供:
1、2023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六)
2、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
3、学生证(校园卡)扫描件(含封面、个人信息页和注册章页)。
4、其它可以体现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如有)。
申请考核考生还需提供:
1、本科和硕士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须加盖人事档案公章)。
2、本科和硕士阶段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可用学生证扫描件代替硕士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扫描件)。
3、报考非全日制博士的考生请提供其在科研院所从事信息技术领域国家重大工程项目的一线科技人员证明。(无模板,做好信息公开化处理,须加盖单位公章)。
4、外语水平证书扫描件。
5、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计划(3000 字)。
6、 其它可以体现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如有)。
7、往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研究工作进展情况或中期检查报告。
电子版材料提交方式:
请考生先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材料待入学报到后收取),将所有材料按以上顺序合并为1个PDF文件,命名方式为:“报名号-姓名-报考导师姓名”,其中“强军计划”申请考核的考生请将命名方式写为“报名号-姓名-报考导师姓名-强军计划” 、“卓越领军计划”申请考核的考生请将命名方式写为“报名号-姓名-报考导师姓名-卓越领军计划”,发送至zhaosheng05@buaa.edu.cn,邮件主题为“2023年博士报名材料-报名号-姓名-报考导师姓名”。
考生电子版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9日14:00。纸质版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并在面试当天按要求提交。
(三)资格审查
收到考生资格审查材料后,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将组织资格审查,并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初评。专家通过考生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外语水平证书、本科及硕士课程成绩、专家推荐意见、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对于申请考核考生,专家还将审核往届硕士毕业生硕士学位论文及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攻读博士期间科学研究计划)对其做出评价结论,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人选,并第一时间在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站公布资格审查结果。
(四)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方式
综合考核方式采用线下形式。
2、综合考核说明
(1)硕博连读的综合考核方式是面试。
(2)申请考核的综合考核方式由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组成。
3、硕博连读综合考核安排
综合考核面试主要评价学生视野、实际应用知识能力及培养潜力,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综合面试的内容和形式:
1)思想政治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2)外语水平考核:英语口语与听力(满分:100分)
① 英文自我介绍;
② 随机的英语提问和回答,考核英语听、说能力。
3)数理基础考核(满分:100分)
考核考生的数理基础,及数理基础在实际中的运用。
4)专业知识考核(满分:100分)
考生对所学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
① 研究生阶段学习情况;
② 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③ 对所学和报考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报考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④ 科研活动能力及在研究生阶段科研业绩。
5)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① 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包括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
②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③ 博士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
④ 事业心和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健康、表达能力等。
4、申请考核综合考核安排
报考强军计划的考生,预计2023年5月8日左右进行综合考核,具体考核安排请关注考生邮箱。
综合考核主要包括:笔试(200分)和综合面试(200 分)两部分。其中,笔试内容为数学和英语综合应用能力测试,无考试大纲。综合面试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不计分)、英语口语(20分)、专业综合知识(80 分)和培养潜力等综合素质(100 分)。
1)参加面试考生需准备约5分钟的考生自述,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研究或开发工作亮点、对拟报考方向的了解及研究计划考虑。面试时间不少于20 分钟。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为开放性结构化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总分,但作为面试重要参考依据,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3)专业综合知识:相关学科基础理论、实验技能及综合应用知识的能力;学术思想和创新意识等。
4)综合素质:科研经历及科研道德,对本学科前沿了解程度,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等综合能力等。
(五)拟录取方法
申请考核:笔试成绩低于120分者,不得进入综合面试环节;综合面试成绩不低于120分者方有资格参与拟录取环节。
硕博连读:综合考核面试总成绩为400分。总成绩低于240分或任一单项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参照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综合面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导师招生指标情况及报考该导师的学生成绩排名公布拟录取结果,如有综合面试同分情况,硕博连读以各系所平时成绩排名在前者优先拟录取;申请考核考生以笔试成绩考分高者优先拟录取,经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审定后公示拟录取名单及考核成绩等各类信息。最终录取以研究生院发出的正式录取通知书为准。
拟录取的博士生,提交档案材料、发放录取通知书等工作请关注北航研招网发布的相关信息。
五、其他
1. 考生应确保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完整真实、及时准确。
2. 面试相关的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事项,面试期间考生不得录音,考后不得向他人透露复试内容。未经工作人员同意,擅自退出复试考场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3. 录取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的个人身份和参试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通过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 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督查小组受理考生的申诉,考生可将申诉意见发送至qiuzhichao@buaa.edu.cn,对所反映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复议。
5. 未尽事宜参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相关规定,考生如有问题请与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邮箱:zhaosheng05@buaa.edu.cn。
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