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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统考博士分数线及复试工作办法--面试时间地点见第五条

发布时间:2015-03-09浏览次数:

北航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招收2015
统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面试时间地点见第五条
一、2015年北航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资格基本线为:
外国语
业务课1
业务课2
50
55
80
请过了学院复试分数线的同学按时参加复试。
二、 学院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杨超、林贵平
副组长:赵小虎
成员: 王晋军 关志东 邢誉峰 沈作军 王青云 黄勇
李道春 兰世隆 杨振宇 刘猛 谭文倩 蒋崇文
秘书:史京玲
三、招生对象及申请条件:
具有复试资格的统考博士研究生
1. 符合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复试资格基本线要求的。
2. 通过复试资格审查的(详见下第四款申请者需提供材料)。
3.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专业基础、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4.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不端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四、申请者需提供的材料
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5年报考攻读博士研究生登记表》。
2.专家推荐书2份,要求是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3.提交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一份(本科成绩单原件)。
4.硕士成绩单原件或加盖人事档案公章的复印件(硕士成绩单原件)。
5.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6.学生证(应届生)/学位或学历证书(往届生)复印件。
7.政审表。
以上7项材料均须A4纸大小,按照顺序从上到下装订成册(左侧订两个订书钉)。
8.体检表:学生向学院提交近一个月内由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格检查表(样式见附件二)及要求的各种相关材料。(体检证明单独放置,切勿和其他材料订在一起)
9. 研招办将通过学信网校验考生的学籍和学历学位信息,对有疑问的考生要求提交相应的认证报告(不和以上的1-7所列材料钉,需要单独交)
五、复试时间安排及复试方法:
1复试日期: 313
力学组10
:00开始(因为老师第一、二节有课),面试地点:新主楼C828;
航空宇航及低温制冷组8:30开始,面试地点:新主楼C706。
面试顺序贴在面试现场门口
请保持手机畅通,并关注我院网站通知http://www.ase.buaa.edu.cn/zsjy/yjszs/index.htm
2、复试内容(满分:200分)

复试形式为综合面试,主要考察:
1)专业能力;
2)专业外语及口语表达能力;
3)逻辑分析能力;
4)科研经历及科研道德;
5)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

3、面试未到场者,复试成绩按0分计。
4、复试成绩低于120分,不予录取。
六、说明
1.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2. 体检审核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3. 应届硕士研究生在录取当年9月份未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则取消入学资格。
4. 一经发现申请者提供的各项材料不实,即刻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5. 未按时提交培养协议、人事档案或毕业证书等须提供的材料,取消入学资格。
6.请及时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院网站公布的有关通知(http://www.ase.buaa.edu.cn/zsjy/yjszs/index.htm),务必保证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正确,并保持手机畅通。
7.所有资料均不退还。
8. 联系人:史京玲
联系电话:010-82315043 E-mailjinglingshi@buaa.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191
办公地址:北航新主楼C704
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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