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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招生

2018年第二批次博士招生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18-05-07浏览次数:

北航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招收2018

第二批次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一、   学院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文东升、林贵平

副组长:李道春

成员: 王晋军  刘虎  邢誉峰  王立新  王青云  董素君 梁颖华

秘书:史京玲

二、 招生对象及申请条件:

1.第二批次招生优先支持青年拔尖人才和对学校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导师,名单如下:

 李椿萱、王浚、李鹿辉、熊跃熙、潘兵、孙茂、高以天、李道春、邢誉峰、关志东

2.招生对象如下:

12018年统考博士已参加过第一批次申请考核制博士复试,等待指标的

2)或者满足硕博连读申请条件(小班成绩排名研一前20%,研二前50%)的在读硕士;  

3. 申请者请填写《申请第二批次录取博士》申请书,本人签名后送到C805

三、申请者需提供的材料          

(一)申请考核制考生

1A:基本报名材料:

1完成网上报名后,系统生成的报名信息表,请打印并按表中规定完成“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和考生本人签署承诺;  

2)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 (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的推荐书,须有专家亲笔签名;  

3)应届生须提交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本科和硕士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往届生须提交由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本科和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若无工作单位,须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存放的课程成绩单的复印件,并须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  

4)应届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须复印封面、个人信息页和注册章页),往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证书或者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纸);

6)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政审调查表》,请打印并按表中规定完成填写。  

材料(1)–(6)使用A4纸张打印,装订成册。  

B:业务水平证明材料:

1)外语水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只邮寄复印件即可,通过复试资格审核后携带原件进行复试)  

2)往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1份),应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研究工作进展情况;  

3)己发表或录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与论文检索及分区证明;  

4)其他可以体现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相关材料等;  

5)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计划(不少于3000字)。C:北航校医院的体检报告

考生须确保所填信息的真实、完整和正确,如果出现信息填写错误,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还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以上材料,已经参加过第一批次复试、且材料齐全者不用再交;材料缺失的请补齐。

(二)硕博连读

请递交《硕博连读申请表》(注意:已经在第一批次时递交《硕博连读申请表》,并且符合成绩排名要求的,本次不需要重新提交)。

四、复试时间安排及复试方法:

1、 复试时间和地点请关注网站通知,请注意手机和邮件保持畅通(已参加过第一批次申请考核制博士复试的考生,上次的复试成绩有效,本次不参加复试)。

2、 硕博连读为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

1)专业能力;

2)专业外语及口语表达能力;

3)逻辑分析能力;

4)科研经历及科研道德;

5)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

3、硕博连读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五、说明

1.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2. 体检审核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3. 应届硕士研究生在录取当年9月份未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则取消入学资格。

4. 一经发现申请者提供的各项材料不实,即刻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5. 未按时提交培养协议、人事档案或毕业证书等须提供的材料。

6.请及时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院网站公布的有关通知(http://www.ase.buaa.edu.cn/zsjy/yjszs/index.htm),务必保证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正确,并保持手机畅通。

7.所有资料均不退还。

8. 联系人:史京玲

联系电话:010-82315043  E-mailjinglingshi@buaa.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191        

办公地址:北航新主楼C805

                                  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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