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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硕博连读(研一)报名及复试流程

发布时间:2019-04-04浏览次数:

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年硕博连读(研一)报名及复试流程

一、组织管理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成立由院长、书记任组长、研究生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院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研究解决学院研究生招生相关工作重大问题。

二、申请条件

() 申请硕博连读须获得硕士生导师和硕士所在学院同意。

() 满足《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中第三款第三项的条件,即原则上一年级小班排名前20%的硕士研究生具有选拔资格。硕士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学生第二)发表2篇及以上SCI论文可直接获得选拔资格;发表1SCI论文,其课程平均成绩加分规则如下:按照申请时的JCR分区情况,Q15分;Q24分;Q3Q42分;需提供检索证明或录用证明,以及该期刊的分区证明。

对于在学期间在省部级以上科技、学科等竞赛中取得优良成绩的,由本人提出申请,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是否有选拔资格。

三、申请者需提供的材料

(一) 申请硕博连读的考生须在201949日上午10点前提交如下材料至研一辅导员(新主楼C座703):

1.《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1份。

2.若本人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科技成果,提交复印件1份。

3.若本人在学期间有学科竞赛、科技活动或其它获奖证明,提交复印件1份。

4.硕博连读申请信息表--Excel信息统计表。

() 申请与资格审查

招生小组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查,并对其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对申请者的硕士课程成绩、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等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没有复试资格:

1.学位必修课或限选课成绩出现一门次不合格;

2.政审不合格;

3.受纪律处分。

四、复试的时间、地点

复试名单及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在411日之前见学院网站通知。

 

五、复试内容

复试由综合面试环节组成,复试总成绩为400分。复试成绩低于24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综合面试主要评价学生视野、实际应用知识能力及培养潜力。

综合面试的内容和形式:

(一)思想政治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外语水平考核:英语口语与听力(满分:100分)

1.英文自我介绍;

2.随机的英语提问和回答,考核英语听、说能力。

(三)数理基础及专业知识考核(满分:200分)

考核考生的数理基础,对所学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对所学和报考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报考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1.研究生阶段学习情况;

2.科研活动能力及在研究生阶段科研业绩;

3.数理基础及专业知识。

(四)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1.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包括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

2.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博士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

4.事业心和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健康、表达能力等。

六、录取

综合面试后2天内公示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l0个工作日。

七、拟录取之后需提交的资料:

(一) 拟录取的硕博连读生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另行通知)完成网上报名,并提交网上生成的报名表纸质版

(二) 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须有专家亲笔签名。

(三)成绩单。硕博连读生须提交的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

(四) 学籍、学历或学位证明材料。硕博连读生须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包括封面、个人信息页和注册章页)。

(五)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六)政审调查表。

(七)若本人有发表学术论文、出版物、申请专利、参加学科竞赛、科技活动获奖等,请提交相关证件复印件。

(八)英语水平证明相关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须按顺序统一装订(侧面双订),在415日前交至研一辅导员,经审查合格后,由辅导员妥善保管,待考生于9月份入学后,装入新生档案中。

(九)体检。按规定的时间参加北航校医院统一组织的体格检查,并提交体检报告,具体时间由学院与北航校医院协调后另行通知。

注意: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八、其他说明

() 硕博连读申请者的报名考试费在网上报名阶段以在线支付方式收取,复试过程不另行收取复试费。

() 获得硕博连读生资格的学生须在招生年度9月办理博士入学报到手续,并经北京市教委审核通过后,方能获得博士生学籍,并开始享受博士研究生的待遇。在此之前,应继续修读培养计划要求的硕士生课程,并遵守学校相关规定,期间发生学位必修课或限选课成绩不合格、受纪律处分等情况,取消硕博连读资格。

() 所有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 本实施方案由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